最高检发布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甘肃一例入选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1-1-19 阅读:
三、严格使用保管,落实保密责任,确保被调阅卷宗和内容安全
为确保法院卷宗在检察环节得到正确使用、妥善保管,特别是保证法院副卷卷宗和审判秘密绝对安全,《规定(试行)》对卷宗的知悉人员范围、保管保密责任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同时,省检察院还专门对全省各级检察院调阅法院副卷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一是严格控制调阅副卷材料和知悉人员范围。确有调阅法院副卷必要的,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知悉人员仅限于案件承办人员、审批人员、参加讨论案件的人员、档案人员。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的,应当经过检察机关院级领导批准。二是严格卷宗使用和保管。检察机关不得将调阅的正卷、副卷转借他人或者其他单位使用。如有关单位、当事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等依照规定需要查阅、复制、拷贝、摘录人民法院正卷内容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及法院、检察院关于诉讼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严格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建立卷宗保管责任机制,对调阅法院副卷及查阅副卷所形成的材料,按照国家秘密管理。三是严格落实保密责任。检察机关所有知悉副卷材料的人员都要承担保密责任,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副卷材料。对于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审判、检察秘密的,或者篡改、损毁、丢失卷宗材料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典型意义】
建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检察监督的广度、深度和精准度,维护司法权威。“两高”对这项工作已经原则上达成一致,但实践操作中还存在障碍。黑龙江省检察院先行先试,率先会签规范性文件,对破除实践运行中一些协同障碍等,探索出一些较好的做法,对各级检察机关推进这项工作具有较强的借鉴作用。
案例2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
【关键词】
河长+检察长 生态治理 法律监督
【改革情况】
保护黄河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千秋大计。2018年底以来,河南省检察院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河长办倡议发起,统筹协调组织开展了沿黄九省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行动中,河南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办通力协作,同向发力,一批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在黄河流域九省区,首倡并推动建立了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制,为破解黄河生态治理难题贡献了“检察智慧”。
一、主动担当,协调推动沿黄九省区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2018年底,河南省检察院把握水利部开展河湖“四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契机,主动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河长办沟通对接,倡议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河长办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决定共同开展专项行动,成立由张雪樵副检察长、魏山忠副部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河南省检察院和黄河水利委员会,具体承担专项行动日常协调组织工作。河南省检察院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一是组织专项行动启动仪式。邀请九省区检察院、河长办主要负责人于2018年12月7日在郑州举行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并发表了《郑州宣言》。二是在整个专项行动中,协助领导机关起草各种工作方案,牵头召开九省区推进会,组织九省区协同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效开展。三是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人员赴九省区进行实地调研督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四是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召开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河南省检察院作为九省区检察机关唯一受邀单位介绍情况。经过九省区共同努力,黄河流域生态面貌得到初步改善。2019年10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协同治理保护黄河》为题,对专项行动予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