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锐城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文化产业法学研究会
咨询电话:0931-4630937

金融投资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执业领域 > 金融投资

法律服务的范围
(一)代理金融争议案件,具体包括:
1.接受金融机构的委托,代表其通过催收、谈判、调解、诉讼等方式,依法收回逾期贷款及清理其债权、债务;
2.代理与信贷、票据、信托、融资租赁、保险等金融业务相关的争议纠纷的调解、诉讼或仲裁。
(二)担任金融、财政机构常年或专项事务法律顾问,具体有:
1.就客户日常或特定金融业务中的法律问题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意见书;
2.审查或草拟法律文书;
3.参与其商务谈判;
4.办理其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为银行机构提供法律服务:
1.对银行拟定的业务文件或对外发布的声明等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2.为商业银行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及贷款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3.为涉及融资租赁、融资担保、信托、投资基金等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4.协助银行对发展商及开发物业进行审查;
5.协助银行对借款人(业主)主体资格及资信进行审查,草拟并安排各方签署贷款合同;
6.代表银行或借款人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协助银行处理业务纠纷、金融欺诈、预防犯罪等。
(四)为政府提供的法律服务有:
1.调查研究中国金融制度,就涉及政府金融事务方面的相关法律、政策和规章提供法律意见;
2.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计划,对借款者进行审慎调查,从简单的背景核查到做出详尽报告,包括财务及公司身份核实;资产调查;财政支持的来源;进出口调查;关联企业及联合关系;企业规模和状况;主要市场和客户;
3.草拟、审阅并修订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如政府借款、出口信贷、一般性商业贷款合同和租赁合同以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为证券业提供法律服务:
1.为证券的发行、承销、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2.为债券发行、票据业务、期货业务提供法律服务;
3.为股票的上市和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六):为金融、财政领域涉及的所有法律纠纷提供和解、诉讼、仲裁的代理。
法律文书有:
常规贷款协议
抵押协议、质押合同
保函、出口协议
融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