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甘肃一例入选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1-1-19 阅读:
一、统筹稳步推进,争取认同支持,实现三级院统一建立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
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召开后,黑龙江省检察院立即行动,主动争取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配合省委政法委将“探索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列入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并作为2019年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督察工作内容。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导市、县两级检察院与同级法院沟通协调,增进改革共识,黑龙江省三级法院高度重视、积极支持。2019年8月,齐齐哈尔市两级检察院率先实现与同级法院会签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工作文件。随后,哈尔滨、七台河、绥化、大兴安岭等多个市(分)院、基层院分别与同级法院会签了工作文件。在此基础上,黑龙江省检察院总结全省各地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成果经验,于2019年底启动三级院正卷、副卷一并调阅制度文件的起草、会签工作。经与省高级法院充分协商、深入交换意见,2020年6月17日,省检法两院召开联席会议,正式会签《关于调阅民事诉讼卷宗有关事项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试行)》),在全省各级检察院、各级人民法院施行。
二、紧贴办案需要,明确时限要求,保障正副卷一并调阅制度严格执行
《规定(试行)》是全国首个适用于全省各级检察院可以一并调阅全省各级法院民事审判卷宗、民事执行卷宗正卷、副卷的会签文件,从根本上解决了下级检察院调阅上级法院卷宗、检察院跨市(地)、县(区)调阅法院卷宗的难题,为精准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提供了有力保障。一是明确一并调阅正卷、副卷的条件和范围。检察机关确因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办案需要或者办理法官涉嫌犯罪且已经立案的案件等,可以一并调阅法院审判卷宗、执行卷宗的正卷与副卷。对于法院正在办理的审判、执行案件,可以直接到办理部门查阅、复制、拷贝、摘录案件材料。对案件已办结尚未归档的卷宗,检察机关需要调阅的,法院案件办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归档,然后由法院档案管理部门办理调阅手续。二是明确调阅正卷、副卷的程序。检察机关调阅卷宗,需出具加盖检察院院印的调卷函,由专人办理。调阅副卷需经检察机关院级领导批准,法院院级领导审批同意。三是明确调阅正卷、副卷的期限要求。法院收到检察机关调卷函后,一般应当在五日内提供卷宗。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的,应当说明理由,在特殊情况消除后及时提供。检察机关调阅法院诉讼卷宗应当在三个月内归还。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调阅手续,连续调阅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