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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甘肃一例入选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1-1-19 阅读:



一、创新驱动,“科学赋码”激发捕诉一体新优势

紧抓“捕诉一体”运行下“一人全链条管理一案”的新机遇,凝聚检警协作合力,以智慧检察为依托,打造刑事案件管控利器——“案件码”,强化案件源头管理和审前过滤,提升办案质效。

(一)转变监督理念,统一检警应用共识。打破检察机关被动受理、单向监督壁垒,强化检警联动协作,协同公安机关对近年来刑事案件退补、延长情形“高发”的原因进行研究分析,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决定启用“案件码”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质量管控。联合出台《刑事案件“案件码”分类管控实施办法》,就“案件码”的适用范围、运作程序及适用效果等达成一致共识,确保制度规范化统一运行。

(二)科学量化评分,直观体现案件质量。深入调研影响案件质效关键因素,科学设计《“案件码”量化评分表》,从犯罪构成、量刑情节两个维度科学量化评分,设置10个具体评分项,以100分作为满分评价基准,以对案件质量的影响程度设定相应分值,由承办检察官根据各项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进行反向扣分。系统根据评分自动划分70分以下、70~90分、90分以上三档,分别赋予红、黄、绿三种颜色“案件码”。将“刑事责任能力未查清”等5个项目设置为一票否决项,一旦出现即赋予“红码”。首次受理评分后,承办检察官通过钉钉等渠道将“案件码”发送给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手机扫描后即可获悉案件评分详情,如对案件评分存在异议,可在线提出复核申请,由检警双方共同评议决定,增强赋码客观性与补侦针对性。  

(三)前移审查关口,夯实案件质量根基。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依托在公安机关设立的检察官办公室,前移证据审查关口,推动审查工作由静态观望到动态跟踪、由客观被动向主观能动转变。将“案件码”管控机制的适用范围确定为提前介入及审查逮捕案件,通过量化评分、三色预警、动态管控,将检察机关的证据意识以及不断提高的证据标准,从侦查初期即持续传递给公安机关,并从案件定性、证据收集、取证重点等方面实行同步引导,全面激发前期介入、质量控制等初步把关优势,为审查起诉阶段优质高效办理奠定证据基础。

二、锁定重点,“动态转码”助推办案质效新提升

明确检察官是非“绿码”案件“转码”的共同责任人,推进引导侦查模式不断改革,形成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提前介入、捕后跟踪、边审边补”工作格局,实现办案质量与办案效率的良性耦合态势。

(一)强化检察主导,精准指明补侦方向。严格落实检察官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对非“绿码”案件,重点强化补充侦查提纲的说理性和针对性,按照要求逐项列明案件存在问题、补侦目的、补侦事项、补侦要求等,引导公安机关补侦重点更加突出,方向更加明确。如,对何某强奸案介入侦查工作中,在嫌疑人零口供且痕迹物证灭失的情况下,针对问题逐一列明补证方向,引导侦查人员利用间接证据构建和完善证据体系,最终案件顺利从“红码”转为“绿码”,嫌疑人也被依法逮捕。再如,徐某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办理中,精准作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补充侦查优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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