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甘肃一例入选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1-1-19 阅读:
(二)动态跟踪引导,助推办案提速增效。建立完善“捕诉一体”下的分阶段链条式引导侦查模式,通过“案件码”程序强化补侦跟踪、动态引导。针对非“绿码”案件设置定时预警功能,提醒承办检察官对“红码”案件一周一评估、“黄码”案件半月一评估,实时反馈评估结果,督促扣分项目定期“销号”。初始评分赋码后,承办检察官依据后期补侦情况及时更新案件评分,动态变更“案件码”颜色,同步反映案件补侦进度,引导公安机关高效利用侦查阶段有利时机,及时补强完善证据,确保审查起诉前证据收集到位“转码”成功。
(三)推进诉前会商,把脉会诊疑难案件。对于部分经补充侦查仍无法顺利“转码”的重大疑难案件,协同公安机关建立诉前会商机制,由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启动侦诉会商程序,就检察引导侦查意见落实、证据体系后续完善等进行再次分析研判,商讨解决办法,争取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时均能接近或达到“绿码”标准。如,办理一起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的涉疫诈骗案中,通过诉前会商机制研究补证方向,推进该案在移送审查起诉前“销号”所有扣分项,由“黄码”升为“绿码”,后仅用一天时间完成审查起诉工作,极大提高了办案质效。
三、以质促效,“合理用码”构建监督制约新格局
坚持“理念共融、制度共筑、队伍共建、成功共享”原则,通过“案件码”管控机制双向传导监督压力,倒逼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主动提高全面、规范收集证据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形成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一)扫码分类受理,高效完成诉前过滤。建立扫码分类受理机制,案管部门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时,通过扫描“案件码”一键审核,按照“绿码放行、黄码待定、红码退回”原则分类受理,严把接收关口,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黄码”案件由承办检察官视具体案情,分别作出延期受理、先收后补等决定。案件受理后,以“案件码”预警级别为依据实行繁简分流,“绿码”案件快速办理,“黄码”“红码”案件精细化办理,实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优化检力资源,提升整体效能。
(二)全程监督留痕,促进执法司法规范化。贯彻“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以“案件码”管控机制为抓手,对刑事案件侦办程序进行全流程“跟踪式”监督,扫除监督盲区。通过主动提前介入下沉检力,帮助承办检察官及时掌握侦查活动情况,第一时间发现并纠正公安机关违法取证、证据瑕疵等执法不规范情形,防止问题进一步扩大,避免“小瑕疵”影响整案质量的情况发生。截止目前,在运用“案件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过程中已发现违法取证线索2条,均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整改,得到公安机关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