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更新于:2021-1-9 阅读:
专家点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卢建平
本案之所以典型,一是因为其时空条件特殊,发生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二是因为其对象特殊,两名受害者均是在一线依法履行抗疫职责的基层干部,因而本案侵害的法益不仅是特定个人的生命,也可能危及更多人的生命健康;三是其主体特殊,被告人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罚,刑满不到五年又犯杀人重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虽然被告人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这一法定情节,但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只是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综合分析,被告人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且发生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针对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本案的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目前新冠疫情仍在全球肆虐,国内疫情虽得到控制,但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司法机关应该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对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要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同时也要选取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加大警示教育,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为取得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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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人员”姚锦旗受贿案——我国从欧盟国家成功引渡外逃贪官第一案
图片1991年至2005年,浙江新昌县常务副县长姚锦旗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221.054万元、后潜逃境外。2018年10月,保加利亚警方根据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的红色通缉令抓获姚锦旗,并根据我国国家监委提出的请求将其临时羁押,11月姚锦旗被引渡回国。2020年8月,浙江绍兴中院以姚锦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专家点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卢建平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形成国内国际两条战线,既打国内的“老虎”“苍蝇”,也把矛头指向海外的“狐狸”。2015年4月起,针对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行动”正式启动,至2020年10月,我国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8363人,“红通人员”357人、“百名红通人员”60人,追回赃款208.4亿元。这些成就表明,惩治腐败的全球“天网”越织越密,“贪了就往外跑,从此逍遥法外”只不过是腐败分子的黄粱美梦。海外战场的胜利是我国反腐败体系与能力提升的重要标志,既极大地振奋了民心,也重挫了贪官外逃的侥幸心理,推进了国内主战场反腐的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