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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更新于:2021-1-9 阅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了虚假诉讼罪;“两高”也发布了《关于防范和制裁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文件。对于鸿基米兰公司如此大规模的虚假诉讼行为,依法科处巨额罚单,并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表明了司法机关对虚假诉讼绝不妥协的态度,司法权威是不容亵渎的!

02
海南黄鸿发特大涉黑案——海南省最大的家族式黑社会组织犯罪案件


1995年,以黄应祥、黄鸿发、黄鸿金、黄鸿明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黄氏家族宗亲势力为纽带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形成。该组织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牟取巨额非法利益达20余亿元,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多达58起,其中刑事犯罪高达53起,共造成2人死亡、2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2020年1月,黄鸿发被海南一中院依法判处死刑。

专家点评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卢建平
本案是研究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典型样本。其以家族宗亲势力为纽带,组织特征明显;通过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掠财,经济实力雄厚;在海南昌江深耕多年,保护网络严密;违法犯罪猖獗,造成多人死伤的严重后果;严重扰乱了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类似案件表明,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必要的,决策是英明的。黑恶势力若与家族、宗族势力联姻,必然为非乡里、称霸一方、残害百姓;黑恶势力发展过程中,必然向政治领域渗透,寻求保护伞,进而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此,扫黑除恶必须聚焦黑恶势力犯罪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瞄准问题集中的基层,着力基层治理,强化基层政权。同时,扫黑除恶必须与反腐败密切结合,坚决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即将收官,但这绝不等于扫黑除恶就此收手。为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扫黑除恶工作必须常态化、法治化。日前,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已提请立法机关审议。期待类似法律政策为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扫黑除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03
云南马建国刺死疫情防控人员案——人民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2020年2月6日,疫情防控期间,马建国因对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拍摄取证的行为不满,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接连捅刺两名工作人员,造成二人死亡。法院审理后认为,马建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3月,云南红河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建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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