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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1-1-16 阅读:



(二十三)强化数据资源支撑。依据养老产业统计分类,开展养老产业认定方法研究,推进重要指标年度统计。探索构建托育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利用智库和第三方力量加强研究,开展人口趋势预测和养老托育产业前景展望,通过发布年度报告、白皮书等形式,服务产业发展,引导社会预期。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结合实际落实本意见要求,以健全政策体系、扩大服务供给、打造发展环境、完善监管服务为着力点,促进养老托育健康发展,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服务能力提升成效。国务院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地。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建立“一老一小”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加强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跟踪督促,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表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根据“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科学谋划“十四五”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服务能力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2

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3

积极支持普惠性服务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4

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

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5

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允许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中直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国务院国资委、国管局参加。

6

支持将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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