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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版)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更新于:2020-5-26 阅读:



三、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重要要求,深入贯彻检察官法,以过硬的本领守初心、担使命。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中央巡视,严格落实整改政治责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向“最美奋斗者”张飚、方工学习,潘志荣、施净岚、王勇等新时代检察官形象深入人心。12位检察人员为党和人民献出宝贵生命,广西易燕平没能走下他挚爱的公诉岗位,湖北熊成伟、福建李望厦牺牲在疫情防控前沿,海南王才东倒在了扶贫一线,守住初心、担起使命是对他们最好的缅怀。


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专业化建设又有加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检察官员额退出办法,建立员额省级统筹、动态调整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四级检察长办理案件57636件、列席审委会5682次,同比分别上升57.2%和56.4%。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同步强化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监督责任。

创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当事人一案,经过办案机关若干程序环节,就被统计为若干“案件”,而对当事人来说还是他的一个“案子”。“案子”经历司法程序越多、统计的“案件”越多,司法资源耗费越多,当事人讼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当事人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优质办结,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最好。创立这一评价标准意在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极致,避免不应有的程序空转。2019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87,“件”同比下降0.02,减少了约3万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


创新检察业务建设。修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举办10期研修班,法官、检察官同堂培训,促进形成共同司法理念;与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协调内蒙古、海南与其他省份基层检察官互派互补。积极参与“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让检察实务融入法学教育,助力培养社会主义法治人才。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须记录报告,中央和有关部门早有“三个规定”。“过问”主要是陈述情况、了解进展,多为监督公正司法;“记录、报告”有力约束检察官,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面对多数不实的“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上率下,要求“逢问必录”,不让“零报告”架空好规定。四级检察院全员覆盖、逐月报告,共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有关事项18751件。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减存量、遏增量,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和事业单位6人在内的1290名检察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同比上升66.7%,5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坚持刀刃向内,从严查处为黑恶势力站台撑腰的检察人员42人。坚持实事求是,对严抓严管查处更多案件的给予肯定,鼓励抓早抓小,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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