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甘肃锐城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文化产业法学研究会
咨询电话:0931-4630937

法律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法律动态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1-3-29 阅读:



第二十一条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电信业务,违反电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在内地投资经营电信业务,比照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5517

司法部信息中心 运维保障Copyright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1234

上篇:

下篇:

115_115px;
115_115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