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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更新于:2021-1-22 阅读:



六、确保各项救助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守住民生底线,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各级财政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突出位置,优先安排、打够打足基本民生保障资金。按照资金直达要求,加强监管、防止挪用,及时足额将各类救助和补贴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整合救助资源,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个案问题。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热线电话值守,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发挥好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对非因主观故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救助帮扶范围的,可免予追究相关责任,激励党员干部、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春节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走访慰问活动,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关爱,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确保困难群众安心过年、温暖过冬。


国务院办公厅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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